為進一步優化人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株人社發[2011]16號)精神,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株洲市衛生局直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開展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面向社會,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組織管理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的監督指導下開展,各用人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三、招聘人數及報考條件
1個全額和7個差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193個,人才引進崗位79個。詳見《株洲市衛生局直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計劃》、《株洲市衛生局直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13年人才引進計劃》。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報名應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電話如下: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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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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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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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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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
中心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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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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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醫院行政樓三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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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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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
三三一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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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5月6日
(4月29-5月1日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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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三一醫院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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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7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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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
二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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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 5月10日
(節假日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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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醫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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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0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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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
婦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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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5月8日
(節假日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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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婦幼保健院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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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5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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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
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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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 5月10日
(節假日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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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醫院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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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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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
三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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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 5月11日上午(節假日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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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醫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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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9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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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
中醫傷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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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 5月8日
(節假日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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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醫傷科醫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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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8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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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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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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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中心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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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3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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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報名資料:應聘人員應攜帶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資料的原件、復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應屆畢業生攜帶學生證,畢業生推薦表報名。年齡及工作經歷等年限計算截止至2013年5月31日(例:35周歲及以下即為1977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3、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提交保證,并由用人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4、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小于1:3,未達到報考比例的不開考。對特殊崗位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市衛生局同意,報市人社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或縮減招聘計劃后開考。
(二)考試
此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業務技能考核相結合形式。
1、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以專業知識為主。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時間、地點另行在株洲衛生人才網上通知。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列,招聘人數為10人及以上的崗位按1:2的比例,10人以下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及業務技能考核人選,結果在株洲衛生人才網公布。
3、面試內容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政治品德、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專業技術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團隊精神等。成績占總成績的30%。
4、業務技能考核主要考核與報考崗位有關的業務技能操作能力,成績占總成績的30%。
5、面試及業務技能考核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
6、全部考試環節結束后,筆試、面試、業務技能考核成績按4:3:3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結果在株洲衛生人才網公布。
7、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高層次人才(人才引進部分),按《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要求,采取考核的方式擇優錄用。
(三)體檢
1、各用人單位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按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人選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的體檢標準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2、以根據總成績及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條件等。
3、體檢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用人單位根據空缺名額,經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可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四)聘用
1、根據應聘人員考試、體檢及考察結果,經市人社局資格復審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株洲市衛生人才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合同簽訂、編制、增人核資等相關手續。2、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新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用人單位或新聘人員持相關資料到株洲市衛生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五、監督電話
市糾風辦:0731-28680178;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0731-28681083;市衛生局:0731-28682196。
附件: 株洲市衛生局直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計劃.xls (見下)
株洲市衛生局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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